为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“解难题、促转变、上水平”的要求,积极发挥人才引进职能,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环境,日前印发了《关于留学人员国(境)外学习、工作年限计算连续工龄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津人社局发[2001]43号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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